根源摇客(1976年12月2日)_阿历克斯·皮尔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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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历克斯·皮尔斯

这种演唱会当然有它的好处。我在金斯敦,一号录音室和黑色方舟之间的某个地方,心想嬉皮士对这次活动如此狂热肯定有什么原因。我的意思是说,穷小子没别的出路,只能在摇滚乐队里唱歌。但富家子弟就不一样了,他可以不理发,自称嬉皮士,和胳肢窝毛茸茸的妹子厮混,将两件事混为一谈:一是有办法能够混迹其中和转身就走,二是我他妈非做不可的信念,自称拉斯塔法里信徒。然后他就去了圣巴斯,或者毛伊,或者内格里尔和玛利亚港,一边畅饮朗姆潘趣酒一边反抗权威。我向来讨厌他妈的嬉皮士。更糟糕的是现在还有牙买加富家女模仿模仿拉斯塔信徒的嬉皮士,他妈的算什么?不过嘛,话说回来,这儿毕竟是牙买加。至少每个人都该听点大小子和吉米·克里夫振奋一下精神。

不过当我来到这儿,一年里的头一回,收音机里只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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