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避嫌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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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大山想答应,但他知道女儿自从经历过大难,现在很有主见,因而目光询问。

哪想到春荼蘼上前一步,躬身道,“谢谢韩大人的好意。只是身为被告的代诉者,是要避嫌的。您和康大人都是本案的陪审官,若接触太多,怕遭对方诟病,我们还是住客栈的好。”

在现代,律师是不能和所承接案件的主审法官过往密切的,在欧美法系,律师连陪审团也不能接近,不然若对方投诉你违反诉讼法律,就会导致审判无效。在古代虽然没这么严格,却还是要注意一些。

春荼蘼只是公事公办的意思,但听在韩无畏耳朵里,却是拒绝和划清界限,反倒令他生出些逆反心理来,紧跟着道,“若担心这个,实在大可不必。我是武官,负责一地的军政,至于民政,还是由文官处理。我刚才已经和康大人说了,不再参与旁审,而是和百姓一样,在堂下看审。你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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