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6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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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个错误之处是第七条,错误之处是[小区内不存在地下室]、[并在当日vlog里记录该片段]这两句话。

其中后者非常奇怪,为什么遇到这种人不要写在vlog中呢?vlog是会被所有人看见的,那么是不是说明居民中有人会因为这样的消息而做些什么?

从第七条规则的其他话来看,去地下室是危险的。至少和告知这件事情的人一起去地下室是一件很危险的事。

第二个标红的是第十条规则,最后一句话[等巡逻队将衣服拿走后方可出门。]是红色的。

难得的,苏容想不明白这条规则有什么问题。让巡逻队来处理是对的,但是巡逻队拿走衣服之后就可以出门却是错的。

那么就有两种可能,要么是巡逻队处理凌乱衣服的方法不应该是拿走,而应该是别的什么,例如烧掉之类的。而第二种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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